(1)矿山(含尾矿库)建设项目;(2)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;(3)生产、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;(4)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;(5)化工、建材、机械、轻纺等工业企业的重大建设项目;(6)机场、码头、水库、电站、重大桥梁、隧道建设项目;(7)X和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。
安全评价有哪些法律依据?1、主席令X70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);2、主席令X4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3、国务院令X493号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4、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5、四川省人民X令X216号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》(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)6、四川省X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X90号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》(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)
《安全生产许可条例》有如下规定:X二条X对矿山企业、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(以下统称企业)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。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,不得从事生产活动。
单位有关证照等资料(1)营业执照(新建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)(2)安全资格证书(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)(3)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(4)可行性研究报告(5)工程地质勘察报告(6)立项批复或项目备案确认书(7)项目规划许可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
安全生产管理资料(1)岗位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(2)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(3)安全生产管理制度(4)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(5)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